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條例》第二十條規定需要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本機關主要通過信陽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門戶網站(http://www.webdevsa.com/),同時,根據政府信息內容和特點通過政府公告、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對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進行公開。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范圍的信陽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信陽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
聯系電話:0376-6381580
傳真號碼:0376-6380070
通訊地址:信陽市浉河區新華西路2號(信陽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
郵政編碼:464000
辦公時間(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所需信息盡可能提供完整、準確的名稱、文號或進行便于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具體申請方式如下:
1.通過郵箱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后,通過網上郵箱發送即可,郵箱:xys6381580@163.com。
2.當面申請。通過當面提交申請,請提前電話聯系。申請人需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規范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
3.信函申請。通過信函提出申請,應規范填寫《申請表》,連同有效身份證明材料,一并通過信函方式郵寄至上述受理通訊地址(信封左下角請標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本機關只接收中國郵政寄件。
(三)申請答復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經局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同志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本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答復期限內。
(四)注意事項
1.填寫《申請表》時,應按規定填寫真實姓名或名稱、有效身份證明、聯系方式等信息;所需政府信息內容應當描述明確,包括能夠據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查詢的其他特征;獲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載體形式。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附件: